
5月蓮池放生會慈善專款提撥 1萬元
贊助《新北市惠風善行協會》為以下三個個案之募款:
個案一:
案主及案主由: 吕*明先生,早年與妻子離異後,獨自扶養兒子,兒子現年13歲,就讀國一。個案因肝疾病無法正常工作,暫時和年邁媽媽同住•112年12月11日晚上,個案因身體不舒服,在房間跌倒,經緊急就醫後•送往加護病房治療•112年12月14號轉到普通病房持續治療,因無人可幫忙看護,所以請看護照顧,113年2月21日出院,出院應自負費用$51296元•沒付醫療費用•經醫院社工通報,社會局幫忙15000元,剩下部分就向左右鄰居借錢•出院後,個案和兒子對於未來茫茫然,不知該何去何從。
個案二:
個案何*思小姐,98年結婚,和彭*君共组家庭,育有三位子女,目前就國中和國小•先生因身體健康不佳,所以生活的重擔大都由個案撑起。日子久了後,生活摩擦愈來愈多,最终在112年3月離婚,離婚後,法院判孩子監護權歸媽媽,但孩子依然跟著爸爸住山上清泉部落,姑婆幫忙照顧•113年4月,孩子的爸爸久病及生活力大而往生,留下3位小孩,喪葬費是由善心團體幫忙募集的•個案何小姐知道後,將孩子們接回身邊照顧,一起在竹東租小房子生活•每月的收入有個案上班的薪資和每月低收補助,勉强足以溫飽,若孩子們有其它的課外活動支出,就捉襟見肘了,建議協會資助12000元•給予孩子們生活補助。
個案三:
個案彭*美女士,53年次租屋於桃市,每月租金6800元•
家庭成員有一對子女,都已成家•自從先生過世後,彭女士就過著一人獨居的生活,没有和子女們往來•民國92年因工作意外,左手斷了三根手指頭•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册•事後找正職工作都四碰壁,身體好時,只能靠零工和政府每月補助3772元過生活,不足以支付開銷•個案目前患有糖尿病、青光眼和白内障等身體疾病,112年10/17又因脊椎問題住院開刀,住院共8天,出院後,行動更不方便,無人可以幫忙,日常只能靠自己杵著拐杖簡單過活,有一餐沒一餐的,生活陷入困境,醫藥及生活費都是先跟朋友•親威們借款支應•每月房租費6800元也已欠兩個月,無力負擔,對於未來不知道該何去何從。